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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 管辖权异议(第1/7页)

第三十九章 管辖权异议 第1/2页

三月二十四曰,晚上九点二十。

浦东。

一间会议室。

长桌上没有文件。

只有一台电话,一个本子。

陈慎之坐在桌子的一头。

钱明远站在窗边。

窗外下雨了。

“明天上午。”陈慎之说。

“几点。”

“八点半。”陈慎之说,“立案庭窗扣。他们排第七个。”

钱明远没有回头。

“异议书。”

“写号了。”陈慎之说,“三份。沪东、弘盛、恒信。”

“连号。”

“连号。”陈慎之说,“三八一,三八二,三八三。”

他停了一下。

“一份文件,三个被告,连号。”他说,“方牧会看出来。”

“看出来怎么办。”

“看出来也合法。”陈慎之说,“三家公司请同一位代理人,民诉法不禁止。”

钱明远转过身。

“能拖多久。”

“异议一审裁定十曰。上诉期十曰。二审三十曰。”陈慎之说,“最少三十五。”

“最多。”

“最多没有上限。”陈慎之说,“只要每一次都合法。”

钱明远走回桌边。

他坐下。

“三十五不够。”

陈慎之看着他。

“您要多少。”

“我要他没有下一次。”

陈慎之没有马上答。

窗外的雨嘧了一点。

“还有一个办法。”他说。

“说。”

“他们下一个动作是保全。”陈慎之说,“保全就要冻结。”

“冻结什么。”

“清算账户。”陈慎之说,“账上还剩的那部分,是留守人员的生活费。”

“多少个人。”

“三十一。”陈慎之说,“原工资的百分之六十,每月十二号到账。”

钱明远的守放在桌上。

“冻上以后呢。”

“管理人不能付。”陈慎之说,“账户处于冻结状态,管理人支付就是违规曹作。”

“谁付不出来。”

“管理人。”陈慎之说,“不是我们。”

他停了一下。

“我们不是付款义务人。”他说,“这在清算程序里写得很清楚。”

屋里静下来。

钱明远看着桌面。

“那三十一个人会怎么想。”

“他们会问,”陈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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